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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报关代理信用保险种类和申报方法

2018-08-23 11:09:35

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政策性保险,让许多进口报关代理承担由于进口国的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延期付款的发放)和进口商的商业风险(包括破产、违约和拒绝)而造成的外汇损失,以鼓励和促进出口贸易。经过十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在已经开了各种类型的保险,包括短期综合保险、中长期出口买卖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和担保保险。

 

 

 

对于为出口信用保险投保的外贸公司,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请配额时应注意:

1。合同一经签订,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限额。因为调查信贷需要一段时间,包括内部周转时间和委托外国信贷机构进行调查的时间,有时长达一个月。

2。如果在限额批准前合同有任何变化,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3 .如果合同方式是信用证或付款交单或付款交单方式,但空运方式或提单用于装运,这种风险相当于o/a风险,则应适用o/a方式的限制。

4。由于保险公司只承担在批准的买方信贷限额条件内接收出口外汇的风险,如果出口与批准的买方信贷限额条件不一致,如果装运日期早于限额生效日期,并且合同支付条件与限额支付条件不一致,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应注意处理出口申报:

1。进口报关代理在出口货物装运时应及时填写出口信用保险申报表,向保险公司申报,并缴纳保险费。

2。根据出口信用保险条款第18条的规定,不得遗漏或虚假陈述。

 

三。如何处理索赔:

填写索赔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信息:

1。详细说明案件发生和处理的书面报告。

2。证明保险标的的材料包括贸易合同、提单、进口报关代理单(原件)、发票、装箱单、汇票、承兑交单或承兑交单,以及承兑交单(这份文件是中国出口企业自身利益受损时的自我保护基础,也是对外追偿的法律依据)。

 

四。证明损失原因和金额的材料,包括:

1。买方破产或丧失还款能力的证明。

2。银行或相关机构提供的不承兑或不付款证明。

3。买卖双方的通信。

4。证明索赔所涵盖的出口已被公司涵盖,包括保险单(附表、费率表)、信贷限额批准表和出口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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